政府研發補助計畫申請輔導
全球產業的發展,正走向以技術創新、知識創新,以及服務體驗為主的經濟結構,此種經濟結構的轉變,衝擊著台灣原有的產業型態。為蓄積台灣產業技術創新能量、增加國內企業的競爭力,經濟部正在積極推動一系列鎮興方案,促使台灣產業各界在不景氣的環境中,仍能創造高附加價值,累積未來發展之契機與動能。
經濟部每年都編列了數十億的預算來補助企業,鼓勵企業從事研發工作,其中包括製造業及服務業皆可申請,政府補助款最高比例達50%,而且是不用歸還的,智慧財產權也歸公司所有。
經濟部研發計畫補助經費規範
計畫屬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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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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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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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、製程、材料、配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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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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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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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、製程、材料、配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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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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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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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或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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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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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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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傳統工業技術開發計畫(CIT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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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(ASST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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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(業界科專(ITD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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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(ITA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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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導性新產品 開發輔導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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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應用型發展補助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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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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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先期研究:個別申請100萬元;研發聯盟500萬元 2.研究開發:個別申請:兩年 1,000萬元 3.加值應用:500萬元 4.研發聯盟:最高不超過5,000萬元 |
1.產品開發:200萬元 2.研發聯盟:上限1,000萬元。主導業者上限250萬元 3.產品設計:50萬元 |
1.先期研究:15萬元 2.研究開發:250萬元 3.研發聯盟: (1)上限2,000萬元 (2)每案每年度上限為1,000萬元 4.加值應用:每案全程上限500萬元/每年度上限250萬元 |
1.先期研究:單一廠商300萬元;多家聯合500萬元 2.研究開發:每一廠商3年內補助經費不超出3,000萬元 ※3年內之補助款上限為3,000萬元;聯合申請計畫則依個別公司核算補助款上限 |
無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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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研發計畫流程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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