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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研發補助計畫申請輔導

全球產業的發展,正走向以技術創新、知識創新,以及服務體驗為主的經濟結構,此種經濟結構的轉變,衝擊著台灣原有的產業型態。為蓄積台灣產業技術創新能量、增加國內企業的競爭力,經濟部正在積極推動一系列鎮興方案,促使台灣產業各界在不景氣的環境中,仍能創造高附加價值,累積未來發展之契機與動能。
經濟部每年都編列了數十億的預算來補助企業,鼓勵企業從事研發工作,其中包括製造業及服務業皆可申請,政府補助款最高比例達50%,而且是不用歸還的,智慧財產權也歸公司所有。

 

經濟部研發計畫補助經費規範

計畫屬性

小型計畫

大型計畫

技術、製程、材料、配方

產品

服務

技術、製程、材料、配方

綜合性

產品

產品或服務

計畫名稱

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

協助傳統工業技術開發計畫(CITD)

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(ASSTD)

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(業界科專(ITDP)

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(ITAS)

主導性新產品 開發輔導計畫

市場應用型發展補助計畫

補助上限

1.先期研究:個別申請100萬元;研發聯盟500萬元
2.研究開發:個別申請:兩年 1,000萬元
3.加值應用:500萬元
4.研發聯盟:最高不超過5,000萬元
1.產品開發:200萬元
2.研發聯盟:上限1,000萬元。主導業者上限250萬元
3.產品設計:50萬元
1.先期研究:15萬元
2.研究開發:250萬元
3.研發聯盟:
(1)上限2,000萬元
(2)每案每年度上限為1,000萬元
4.加值應用:每案全程上限500萬元/每年度上限250萬元
1.先期研究:單一廠商300萬元;多家聯合500萬元
2.研究開發:每一廠商3年內補助經費不超出3,000萬元
※3年內之補助款上限為3,000萬元;聯合申請計畫則依個別公司核算補助款上限

無上限

 

輔導研發計畫流程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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